【基本案情】
江西某汽车零部件公司成立于2008年,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零部件的制造、加工、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等。受疫情影响等原因,该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
【裁判结果】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公司具有挽救的价值。于是积极组织债权人与债务人进行沟通交流,引进优质投资人及经营团队,运用府院联动机制等多手段并行的方式,促使债务人与成都某科技公司签订了投资意向协议,计划由成都某科技公司投资3亿元,与债务人合作,重整成功后,公司开展的项目与高新区航空小镇进行产业配套。通过引进投资人,增加债务人的财产总额,且不会造成债务人的财产贬值,可实际增加债务人的偿债能力,有利于债权人。重整计划草案得到大部分债权人分组表决通过,表决《重整计划草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且《重整计划草案》的内容较完整,符合企业破产法的规定。2022年12月30日,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江西某汽车零部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终止该公司重整程序。
【典型意义】
江西某汽车零部件公司原有职工近200名,在停产之前就开始拖欠职工工资及社保费用。在破产案件立案受理后,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把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全额清偿职工工资及社保费用作为目标,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促成债务人和大部分债权人达成一致意向,案件由破产清算程序转为破产重整程序。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引入投资人盘活闲置土地,增加数亿投资建立无人机研发、生产基地,利用资本市场配合企业重整,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化解企业债务危机。预计江西某汽车零部件公司重整成功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50000万元,年纳税总额3000万元,新增就业岗位370人。该案的成功办理为企业重整提供了可复制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