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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ic case

张某与王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全市首份“婚恋关系终止后”人身安全保护令,离婚后被纠缠、骚扰,法院及时以“令”止暴
来源: | 作者:法院 | 发布时间: 2023-03-20 | 1134 次浏览 | 分享到:

  基本案情
  张某与王某于2015年11月结婚,后双方因感情破裂于2021年12月离婚。离婚后,王某心怀不满,长期、多次通过跟踪尾随、路上堵人、暴力踢门、毁坏财物等方式威胁、恐吓张某及其近亲属,给张某及其近亲属造成极大的精神压力。为保护自身安全,2023年1月13日,张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查认为,王某在与张某离婚后,以跟踪、威胁、骚扰等形式向张某施压,给张某及其近亲属造成极大的精神压力,影响张某及其近亲属的正常生活,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故在张某申请当日,法院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王某跟踪、威胁、骚扰申请人张某及其近亲属。
  裁定作出之后,王某未再实施违反裁定的行为。
  典型意义
  新修订的《
妇女权益保障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二十九条规定,禁止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后纠缠、骚扰妇女,妇女在遭受上述侵害或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一修订首次将婚恋关系终止后妇女被纠缠、骚扰的情况纳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弥补了《反家庭暴力法》的法律适用空白,回应了部分妇女群体面临的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也为妇女采取防卫措施保护自身安全和权益提供了法律支持。
  本案系全市首例针对婚恋关系终止后因妇女被纠缠、骚扰而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典型案例,亦是贯彻落实《
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生动司法实践,可消除家庭暴力仅发生于狭义家庭成员之间的公众认知误区,引导“婚恋关系结束后”遭受侵害的妇女积极运用“人身安全保护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展现司法对妇女权益的高度关切与全面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