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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ic case

小花与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支持起诉案
来源: | 作者:法院 | 发布时间: 2025-02-18 | 146 次浏览 | 分享到:

  【基本案情】
  2022年8月,小花(女,12周岁)因脊柱侧弯从老家来到杭州某医院治疗。手术后,小花双下肢肌力0级无法站立,腹部以下无知觉,大小便失禁等,检查诊断为“胸部脊髓损伤(完全性)”。小花家里四处借钱支出17万元医疗费,在该医院继续治疗六个月后,病情并没有好转。相反,因长期导尿管导尿,小花反复出现泌尿道感染致多次发热。2023年11月28日,经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医院在对小花的诊疗过程中未尽到高度注意义务,存在过错,与小花截瘫伴大小便失禁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过错系主要原因,并确认医院按60%的医疗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并明确后续治疗费以实际发生为准。依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之规定,评定小花为三级残疾。医疗事故的发生给小花的家庭带来沉重打击。
  【履职情况】
  受理情况

  根据涉未成年人检律协作机制,西湖区检察院及时从西湖区法律援助中心获得本案线索。2024年1月5日,小花监护人以浙江某医院医疗损害为由,提出损害赔偿诉求,并向西湖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工作开展

  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协同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依法审查,核实当事人身体状况及家庭情况。经了解,小花系未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因遭受医疗事故致残;其父母均来自外省农村,文化程度不高,诉讼能力缺乏,符合支持起诉条件。关注到当事人家庭因本案承受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西湖区检察院先行发放司法救助资金6万元;法律援助中心迅速指派有丰富医疗纠纷办案经验的法律援助律师,将案件提交至西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帮助申请诉讼费免交,同时申请司法鉴定。二是调查核实,协助当事人收集证据。承办检察官与法律援助律师多次前往医院看望小花,鼓励其积极复健,提供诉讼法律指引和帮助;通过实地走访、询问医院工作人员、知情家属,进一步了解医疗事故原因及治疗花费。三是联合调解,为医患双方搭建沟通协商平台。秉承“化解矛盾、消弭对抗、修复损害、促进和谐”原则,西湖区检察院协同区法律援助中心数次组织医患双方沟通,让涉案医院倾听当事人诉求并答疑解惑,协调各方力量缓和医患矛盾。
  支持起诉结果

  2024年7月5日,西湖区检察院向西湖区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认为涉案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未尽到高度注意义务,致小花身体健康遭受严重损害,对小花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2025年1月9日,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涉案医院向小花赔偿共计241万余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未成年人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支持起诉案,检司协同搭建“支持起诉+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法律维权绿色通道。一方面,拓宽线索渠道,实现案源共享。打通案件线索移送双向渠道,实现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的有效衔接,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另一方面,明确职责互通,提升办案效果。针对医疗纠纷的专业性、复杂性和特殊性,加强检司沟通协作。从专业支持、心理帮助两方面入手,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和长处,积极支持未成年人依法维权,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供稿单位: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