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宙律师事务所

ZHEJIANG ZHONGZHOU LAW FIRM

信仰法律 忠于客户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案例详情

Classic case

邓州市耀诚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来源: | 作者:法院 | 发布时间: 2022-10-08 | 1317 次浏览 | 分享到:



  基本案情
   邓州市耀诚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诚服饰公司)成立于2013年2月4日。2017年,邓州市市产业聚集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入股加入,个人持股53.19%,产业聚集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6.81% 。2020年12月10日,耀诚服饰公司的债权人何某以耀诚服饰公司经执行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邓州市法院申请对耀诚服饰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审理情况
  2020年12月17日,邓州市法院裁定受理何某对耀诚服饰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1年4月16日,邓州市法院裁定宣告耀诚服饰公司破产。2021年9月18日,邓州市法院裁定终结耀诚服饰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典型意义
  本案是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利用政府与人民法院协调机制优势,由国有公司将所涉产业集聚区内破产企业整体收购,避免企业资产长期闲置,减少资源浪费,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同时,也是由拍辅机构利用淘宝网络平台公开处置企业资产和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线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成功尝试。企业被拍下后,随即投入运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最短时间内产生经济效益,实现了破产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网络拍卖也节约了拍卖佣金和其他破产费用,使可分配破产资产价值最大化。